出口木箱质量要求
对于包装用出口木箱要求达到SN/T0273—93《出口商品运输包装出口木箱检验规程》的规定。在选材上主要受力构件应为落叶松、马尾松、紫云松、白松、榆木材以及机械性能相似的其他树种,主要受力构件的含水率不大于25%,箱板和箱档等部位木材含水率不大于20%。
(1)对木材要求:主要受力构件与箱板在1000mm内死节与活节不得**过5个,不允许有腐朽、贯通裂纹、夹皮、虫眼、霉变、钝棱等木材缺陷。
(2)工艺方面:木箱板接缝应严密,木板组合应平整无错位,衡水出口包装箱,布钉应合理,出口包装箱木托,加固带不得少于2道,出口木箱表面印刷应清晰,字迹清楚,出口包装箱胶合板托盘,正确印刷商检代码。
出口包装箱是用各类木制余料经高温高压压制处理而成,木箱具有高抗压、高承重性能,同时避免了传统木箱的木结、虫蛀、色差、湿度高等缺点。